根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及招生资格认定办法》(辽石化大校发〔2025〕2 号)文件要求,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严格按照《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及招生资格认定业务条件(2025修订)》执行遴选和认定条件,经过个人申报、学院资格审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投票表决等环节,初定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名单,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1.增补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
085702安全工程(1人):
安会勇
2.认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11人):
马会强、王博、范志平、商丽艳、李薇、李政、魏小娜、李爽、姜虎生、李长波、赵国峥
083700安全科学与工程(6人):
多依丽、孙麟、刘子萌、刘博、张毓媛、姚彦桃
认定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
085701环境工程(11人):
马会强、王博、范志平、商丽艳、李薇、李政、魏小娜、李爽、姜虎生、李长波、赵国峥
085702安全工程(6人):
马会强、多依丽、孙麟、刘子萌、刘博、张毓媛
材料与化工(085600)(3人):
安会勇、陈雪冰、白金
3. 根据人才引进协议直接认定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1人):
高常飞
083700安全科学与工程(5人):
刘海峰、张延松、沈晓波、程相龙、王超
085701 环境工程(1人):
高常飞
085702安全工程(5人):
刘海峰、张延松、沈晓波、程相龙、王超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5年11月6日至11月8日),公示期内如需查询申请人支撑材料,请到学院325房间。对本公示如有异议,请以邮件形式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反映(邮箱:haxypd@163.com)。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