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文件精神,依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关于做好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相关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工作组织
(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负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综合评价及学术专长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资格初审、成绩核算、思想品德考核、审核、公示拟推免候选人名单;落实回避报备制度。
组 长:马会强、沈晓波
副组长:李长波、刘子萌、戚书宁
成 员:李薇、刘博、白金、王琼、郭文淼、王金石
(二)学院推免思想品德考核小组
针对进入初选范围学生开展思想品德考核,设置可量化评价等级标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学生直接取消推免推荐。
组 长:马会强
副组长:戚书宁
成 员:王金石、李薇、刘博、白金、王琼
(三)学院推免学术专长审核小组
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参军入伍、科研成果、专利、创新创业竞赛成果开展真实性、有效性审核鉴定,组织申报学术专长加分学生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存档;出具书面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不予认定学术专长加分。
组 长:沈晓波
副组长:李长波
成 员:刘子萌、李薇、刘博、白金、王琼
二、推荐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本科就读期间不得有不及格科目。原则上,前六个学期必修课程和专业任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5%。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和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其他语种与大学英语四级相对应)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入学后雅思成绩不低于5.5分,或入学后托福成绩不低于70分。
三、推荐办法
(一)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进行初审。
(二)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照学生综合成绩分专业对提交申请的学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环境工程3人、安全工程2人、化工安全工程1人、环境生态工程1人)确定初选名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按照《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和《关于做好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学院推免思想品德考核小组针对进入初选名单的学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四)学院推免学术专长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专利、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五)学院将在官网公示拟推荐名单,供学生查询,并接受监督。公示网址:https://hjaqxy.lnpu.edu.cn。公示期间,当拟推免学生放弃推免资格或被取消推免资格时,推免名单按照替补名单及替补顺序依次递补。
(六)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研究生正式入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通知接收单位:
(1)所修课程有不及格科目的;
(2)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3)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的;
(4)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科研成果、创新创业竞赛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
四、时间安排
(一)8月25日前,学院完成2027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加权平均成绩前15%名单公示;
(二)8月28日前,发布《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三)8月31日前,请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将推免申请材料(附件2-5)交给学院教学秘书郭老师(大活325);
(四)9月3日前,学院完成所有符合推免条件并申请推免学生的综合成绩计算以及专业排名、思想品德考核、学术专长审核,并对综合成绩及排名等内容公示1天(9月3日);
(五)9月5日前,学院择优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替补名单并公示,学院公示2天(9月4日-9月5日);
(六)9月6日,学院对推荐学生名单和替补名单学生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并上报教务处(附件 6-10)。
五、其他
(一)本细则由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决定。
六、相关附件
附件1.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2.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推荐2027届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
附件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推荐2027届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推荐2027届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证明材料
附件5.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6.学院2027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入学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计分排序表
附件7.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7届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推荐名单
附件8.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及学生回避报备表
附件9.关于自愿放弃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声明
附件10.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2026 年推免工作程序备案表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