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系主任聘用管理办法》(辽石化大校发〔2023〕19号)相关规定,学院各系(中心)主任、副主任届期已满,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进行系(中心)主任、副主任岗位的公开选拔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主任1名;副主任1名;系主任助理1名。
安全工程系:主任1名。
化工安全工程系:主任1名。
实验中心:主任1名。
二、任职资格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符合《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系主任聘用管理办法辽石化大校发〔2023〕19号》任职基本条件规定;
3.系主任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4.系副主任、系主任助理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5.中心主任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6.所学专业背景与所在系学科专业相近。
三、选聘程序
1.申请报名。凡具备任职资格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人员填写申请表(见附件)交给学院综合办公室,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15:00之前。联系人:申成颲,联系电话:56861002。
2.民主推荐。各岗位如有2人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将在系内组织公开竞聘答辩和民主推荐测评;如报名人数为1人,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公开竞聘答辩和民主推荐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人员为相关系全体教师。竞聘报告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主要工作经历与业绩、对竞聘职务的认识及工作设想和思路等,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3.考察。根据民主推荐测评情况及任用工作需要,与相关系、中心教师进行谈话,全面考察候选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4.讨论研究。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测评结果、考察情况,充分讨论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形成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5.公示。将拟聘用人选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不影响任职的,学院党政联合下发聘用文件。
6.备案。学校将聘用人选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备案,聘用(任免)文件同步报送党委组织部。
附件:《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系主任报名表》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4年4月8日
附 件 :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系主任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现工作部门 | | 岗位 | | 从事专业 | |
职 称 | | 职称取得 时间 | | 学历 | | 学位 | |
毕业院校 | | 所学专业 | |
本人 工作 设想 | ( 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管理、师资建设、科研、技术服务等)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