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5-05-22 点击数:


为贯彻学校本科生转专业的方针政策,切实保证学生利益,同时保证本科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辽石化大校发〔202522和《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制定2025年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李长波

副组长:戚书宁

组员:李薇、王琼、刘博、刘子萌、杨尊男、张嘉席、郭文淼

秘书:郭文淼

工作职责:向学生解释与学生转专业有关的政策,完成转专业的学生考核和审批等工作。

二、本科生转出

1. 辅导员要为学生讲解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及程序,认真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2. 专业负责人要对学生进行专业教育,引导学生了解专业、热爱专业、奉献专业”,增强对专业的认同感

3. 对于想转出的学生,辅导员要与学生进行谈话,了解学生转专业的原因与思想,给学生介绍本专业与拟转入专业的情况,本着自愿的原则,由学生自己决定是否转出专业以及具体转入专业。

三、本科生转入要求

1. 专业负责人要为申请转入专业的学生进行专业宣讲,向学生介绍专业的学习要求、课程设置、就业去向等基本情况。

2. 转入学生应为大一(2023级)或大二(2024级)年级学生,提交申请时必须提供在原专业学习的成绩单,没有成绩单者不能转入。

3. 要求转入学生在原专业学业成绩排名必须位于前80%大一学生转专业以第一学期的修读课程计算学业排名;大二学生转专业以前三学期的修读课程计算学业排名

4. 转入学生已修读大学外语首考成绩为“及格”及以上,已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学生优先录取。

5. 对于转入学生,原学习专业招生专业类别应为“普通类”,不接受跨招生专业类别转专业。

三、本科生转入考核办法

1. 申请转专业的本科生需按照教务处通知方式提交报名申请,大一学生转专业需要附原专业所在学院盖章后的第一学期学业成绩排名,大二学生转专业需要附原专业所在学院盖章后的前三学期学业成绩排名面试环节自我介绍部分若有成果及获奖情况,需要提供原专业所在学院盖章确认相关支撑材料。

2. 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申请情况以及所提供的学生成绩排名,确定是否组织面试环节。如果申请人数不超过转入专业拟接收人数,则不组织面试环节;如果申请人数超过转入专业拟接收人数,则组织面试环节,申请转入该专业的所有学生均应参加面试

3. 每位面试者准备不超过3分钟的自我介绍,并接受面试小组成员的现场提问面试小组成员从转专业工作小组中抽调(不少于3人)

4. 根据面试学生学业成绩及面试情况转专业工作小组确定转入学生名单,按照学校文件及教务处有关要求进行公示。

四、本科生转入工作安排

(一)521日前,制定学院2025年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经教务处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学院各专业本年度拟接收学生数如下:

接收专业

拟接收学生数

2023

2024

安全工程

20

20

环境工程

20

20

化工安全工程

10

10

环境生态工程

10

10

(二)522-529日,学生按照学校文件、教务处及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的要求将原专业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后的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及学业成绩排名提交至教学秘书郭老师(大活325)

(三)530-622日,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审核和考核,选拔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报教务处教务处对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四)623-76日,转入学生需全面梳理本人培养方案完成情况明确转专业后本人需认定、转换及补修的课程

(五)申请转专业时的春季学期的课程学习和考核,仍按照转出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学生转专业前取得的课程学分由转入学院和开课单位根据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认定或转换,在学生转入后的第一学期内完成,报教务处备案。

转专业当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转入专业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同时需补修转入专业前期已执行完的教学计划课程

、其他

实施细则解释权在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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